2007年3月21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五版:浙江潮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吸毒已是错 伤人更不该
潘岳军

  本报讯  因吸食毒品怕被民警识破,陈某将对他进行例行检查的两名协警队员刺伤。3月19日,陈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温岭公安局刑拘。
  现年27岁的陈某系温岭市温峤镇人。曾因吸食毒品被劳动教养。解教后,陈某仍不思悔改,又重新涉足毒品。3月18日晚,太平派出所东辉社区警务室接到群众举报,有一在逃嫌疑人员在万寿路某大厦前出现,于是,警方快速赶赴现场。刚吸过毒品的陈某正巧经过此地,见状转身就跑,民警和协警队员立马奋起直追。当协警队员小郑抓住陈某并例行检查时,陈某趁机拨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,刺向小郑,之后又将另一个协警小梁刺伤。